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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件事中,从表面上看来,难以认定小李是否有欺骗对方的主观意识,但对于小黄的做法我也不敢认同。”市民刘先生表示,对年轻男女恋爱期间,一方往往会不惜血本讨好对方
情侣共同生活3年后分道扬镳,但财物分割有交集令二人“难舍难分”。日前,龙井市司法局安民司法所调解员介入调解,令二人僵持了一个月的纠纷终于得以解决。
乔某和丈夫许某二人同居五年后才领了证,不料却因琐事争吵不断。近日,富县法院审结了该案,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双方所生女儿由原告乔某抚养
近日,浮梁县公安局经公桥派出所民警经过认真仔细调查,成功调处一起因婚恋纠纷引发的打架案件,及时化解双方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男女恋爱关系确定后,按照风俗习惯,在订婚时一般男方向女方下彩礼,古人称之为“纳彩”。彩礼分为物品和聘金(现金),与聘金相比,物品的价值不高,更多的是象征意义。
8月7日,苍梧县法院审结一起因同居而引发的析产、子女抚养纠纷案,通过承办法官释法析理,耐心劝解,原告陈丽丽(化名)与被告于富强(化名)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恩平73岁老人黎某荣遭遇车祸死亡,其兄妹与其妻子、继子之间就赔偿金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其兄妹表示,黎某荣与妻子赖某实际只是同居而没有登记结婚,因此赖某不能继承财产。
因女方与男方及其家人发生矛盾,女方遂离开了男方家,女方与男方的非婚生子究竟由谁来抚养?近日,泾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一审判决原告吴某与被告黄某的非婚生子黄小某由被告黄某抚养。
史某问:2011年底经媒人介绍,我和邻村女青年王某相识,一年后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现生有一子,两岁多。近年来,我们经常打架、吵架,难以继续在一起生活。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当前,恋爱同居现象并不少见。而在恋爱同居关系中,由于普遍认为女方比较吃亏,蒙受的损失要多于男方,所以,女方提出“青春损失费”的主张,人们通常认为是可以理解的,而且现实生活中也得到了一些人的践行,但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断增多。那么,到底“青春损失费”女方该不该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