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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一种简便高效,避免激化矛盾的离婚方式,所以很多当事人希望在条件具备时选择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在办理前必需要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准备好婚姻登记机关认可的合格离婚协议书。根据北京离婚律师的经验认为:
今天,北京离婚律师接待了一对前来咨询协议离婚问题的当事人。咨询过程很顺利,双方基本明确了离婚协议的主体内容。然而,当北京离婚律师在结束咨询并提醒双方应准备的文件时发现:男方应持有的结婚证已丢失。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
在涉外离婚中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即当事人一方原本为大陆居民、华侨,但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成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对于这种情况下的协议离婚,北京离婚律师要提醒大家注意一点:在协议离婚前准备好同属一人证明。根据我国婚姻法与相关部门的规定具体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在离婚案件中,有的当事人会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具有方便快捷的优点。最近,新的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即将实施,但很多人并不清楚。为此,北京离婚律师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办理流程。
今天,北京离婚律师接待了一位前来咨询协议离婚问题的当事人王先生(化名)。经过一番了解,北京离婚律师却发现他与女方无法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只能向法院起诉解决。
今天,北京离婚律师接待了一位前来咨询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的当事人张先生(化名)。他正在与女方协商离婚问题。起初女方并不同意,后来经过一番谈判,女方虽然表示可以离婚,但要求将双方婚后共同为孩子购买且登记在孩子名下的一套价值500万元的房产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为归自己所有。
最近,北京离婚律师正在处理一起因为离婚协议履行问题而产生的纠纷。
该案情况大致是:我的当事人夏女士(化名,被告)与郭先生(化名,原告)因夫妻感情破裂而于今年年初协议离婚。
前一篇文章北京离婚律师发了一篇关于双方协议离婚后,又因履行离婚协议书而发生纠纷的案情分析。今天,该案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正式开庭了。而开庭非常顺利,结果也与北京离婚律师之前那篇文章分析的完全一致。
今天,北京离婚律师接待了一位前来咨询协议离婚问题的王女士(化名)。她与男方因夫妻感情破裂刚离婚不久。现在因为离婚协议中的补偿问题发生争议而向北京离婚律师进行咨询。
今天,北京离婚律师接到一位男士打来的咨询电话。他正与女方协议离婚,但就一笔债务问题发生争议。
原来,男方婚前有一处房产。婚后男方该房产为抵押物,由女方向银行办理消费贷款100万元。
当自己和对方已经感情破裂了的话,那么就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这些起诉离婚的案件,那么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是不是需要进行公开审理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武律网北京离婚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们在许多案件审理过程当中都可以看到,对于许多诉讼案件法院都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免于使用复杂的法律程序来处理,同样,对于诉讼离婚的情况也是可以进行调解的,只是选择诉讼离婚的夫妻,往往是无法通过协议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