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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即已售公房。公房出售是在原有住房基础上的政策性住房交易,如购房的是已婚职工,公房实际上是卖给夫妻双方而不是仅向夫妻中的一方出售。对于取得房改公房产权、以标准价购房的情况,购房者只是取得部分产权,无论比例高低
离婚不离家的情况并不多见,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后,将各自有各自的居所,不会共住在一套房子里。离婚时,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进行分割的。有些人为了在离婚的时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会擅自出卖夫妻共有的房屋。
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在结婚的时候男方家是需要给女方加彩礼,在农村对于结婚彩礼会更加的重视,很多人也希望能够多了解一些结婚彩礼的相关知识,避免给自己造成麻烦。那么,农村结婚彩礼规定有哪些?武律网北京离婚律师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一看.
彩礼是我国男女结婚时流传下来的一种习俗,当男女双方初步达成结婚共识后,由男方向女方赠送的聘金。在我国有些省份彩礼已经成为攀比的手段,天价彩礼层出不穷造成很多家庭因送彩礼而生活困难,那么有关彩礼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下面由武律网北京离婚律师为读者进行解答。
小王经人介绍,结识了姑娘于某,在父母的催促下匆匆忙忙订了婚。小王后来在与于某的书信往来中,发现于某有很多毛病他受不了,故提出与于某分手。于某不肯,并以死相威胁。请问,小王在与于某订婚后,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婚约?小王因订婚给于某的金首饰等物品,可否要求返还?如果分手后,女方真的做出轻生的傻事,男方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彩礼是很多习俗中都存在的。彩礼俗称聘礼,是由男方向女方约定一定的聘金或者聘礼向女方家长赠送的一种习俗。下面就由武律网北京离婚律师为大家整理有关返还婚约彩礼的范围的相关规定。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女儿出嫁才三天便不辞而别,杳无音讯,父母因接受彩礼被起诉返还。2月26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判决接受女儿出嫁彩礼的父母返还彩礼。
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双方结婚的订婚礼物。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
虽然说男女已经平等了,但是在很多农村地区,有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如果要结婚的话,女方是会提出高昂的彩礼作为结婚的条件的。彩礼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那么,彩礼的认定及返还是怎样的呢?下面,武律网北京离婚律师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彩礼是我们国家的传统,但是经常会发生彩礼的纠纷。在没有正式结婚之前双方产生矛盾不想继续结婚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退还彩礼的,那么退还彩礼协议书怎么写呢?下面由武律网的北京离婚律师在本文详细介绍。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