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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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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增值该怎么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05 12:29:47 浏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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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经营婚姻失败而选择离婚,而作为大多数中国人最有价值的财产——房产,就会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一般的离婚房产分割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也较为大众所知,但是对于公房,了解的朋友就不多了。那么,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房屋增值该怎么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的问题,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本文内容不能完全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咨询律师,以免造成您无谓的损失。

一、离婚房屋增值该怎么分割

对于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需要分情况进行分析,如,房子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购买的,是夫妻共同还贷还是一方还贷等等。

1、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使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在房屋的权属上,还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分为两部分: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和未偿还贷款的部分。此时,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个人偿还的增值部分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

此处说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是指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额购买房屋。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婚内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对于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归属与房子的产权人。

3、婚后夫妻共同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

此时,由于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此时的价值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增值部分御用单独列出来进行分割。

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2、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3、一方当事人为达到离婚目的,长期在外不归已满一年的,离婚时应视其有居住条件。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5、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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