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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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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怎么分割夫妻共同房产?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19 18:18:05 浏览人数:


法院在处理离婚时共同房产一般坚持男女平等分配,同时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

1、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一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5、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以上是关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夫妻共同房产”的介绍,相信我们对夫妻共同房产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夫妻共同房产是重要的夫妻共同财产,鉴于房产的价值比较大,所以一旦出现夫妻共同房产纠纷,最好及时求助于专业杭州婚姻律师,避免因为不懂相应的法律知识而将自己的房子拱手让人,帮助你争取自身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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