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杭州离婚律师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财产/房产纠纷

当前位置:首页 > 离婚常识 > 财产/房产纠纷

婚前父母买房离婚时怎么分?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22 18:18:38 浏览人数:


1、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父母资助买房的一方有权利按照规定要求分割房屋。

3、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4、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婚前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双方父母均出资的,应该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5、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杭州离婚律师指出: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杭州离婚咨询热线